圖書館
網上預訂圖書 |
教導事工—圖書館規例
(一) 借書
.每次借閱圖書館資料的期限為一個月。
.借用人最多可外借「三」項圖書館資料。
.借閱圖書館資料時,須清楚填寫『借閱圖書館物品記錄表』。
(二) 還書
.交還圖書館資料及物品時,可親自交回圖書館管理員,或
請自行放在教會副堂設立的『還書箱』內。
(三) 續借
.如無其他讀者要求借閱,每項圖書資料可由同一借用人續借,最多可續借一次。
每次續借均是一個月。
(四) 逾期
.如逾期歸還圖書館資料,每項每日罸款一元。
(五) 預約書籍